English

工程建设有了“防腐剂”

1999-09-10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9日讯 记者 郭红梅 从国家计委获悉,我国的《招标投标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该法已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据介绍,该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已与世界市场经济国家接轨,并有效防止工程建设中的腐败现象。

据国家计委新闻发言人郑新立介绍,招标因通过集中采购,让众多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参与竞争,可以最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故具有强化竞争、提高投资效益、有效抵制腐败的优点,而且规范了竞争秩序。

目前,招标在我国发展迅速,但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因此暴露出诸多问题,如招投标中的地方保护、不正当交易、吃回扣等腐败及有招标之名无招之实的现象。据一项调查显示,在一些地区发生的干部犯罪案件中,40%与工程发包有关。而震惊全国的重庆綦江虹桥垮塌,其主要原因就是工程承发包不合法。

据悉,该法确立了强制招标制度,明确了招标项目的范围。

同时涉及招投标程序的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法还确立了行政监督体制,其中规定,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对各种行政干预或限制做出了禁止性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和其他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